為了拓展韓國市場的業(yè)務,更好地融入國際市場的競爭環(huán)境,注冊韓國公司是您打開在韓國事業(yè)發(fā)展的第一步,在韓國注冊有限公司的設立程序有哪些常見步驟,今天港通智信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如何進行韓國公司注冊流程方面的介紹,一起了解一下吧,如下:
在韓國注冊公司有哪些流程?
制定章程
董事會審計的選任
出資的履行
設立登記
一,制定章程
根據韓國《商法》第543條的規(guī)定,在韓國公司擔任法人代表,董事或理事,應先訂立章程并簽字蓋章,經公證人認證后生效。如果法人不在韓國居住,須獲得當地韓國領事館的認證。
1.1 章程必須記載事項包括:
注冊公司的目的
公司名稱
公司法人代表及股東的姓名和地址:韓國對于成立有限公司的發(fā)起人資格沒有限制,外國人,自然人和正在其他韓國公司擔任法人的人員也可以成為新公司的股東或員工,但是韓國有限公司包括法人代表在內的股東總數原則上不得超過50人。
資本總額:即注冊韓國有限公司的資本總額。
出資金額:1座的金額-5千元以上要統(tǒng)一。
各股東的的出資金額
公司注冊所在地(注冊地址)
(2)相對記載事項包括:
注冊韓國公司須制定章程
公司的動態(tài)事項(以提供設備廠房等“實物出資”方式替代現金出資、財產收購、設立費用事項)
股權轉讓條件
有限公司的監(jiān)事選任
是否放寬員工大會作出一般決議的條件
是否規(guī)定股東決議權的例外原則
是否每位股東均具有的會計賬簿查閱權
是否制定公司分紅標準的例外條件
是否該規(guī)定韓國法律規(guī)定之外的解散事由
是否規(guī)定剩余財產分配標準的例外條件
(3)任意記載事項公司董事、監(jiān)事會成員及任期
公司管理人員資格
定期股東大會的召開時間等
2.選任董事及監(jiān)事
成立韓國公司應選任公司法人代表
(1)董事的選任(依據:商法第547條)
1)董事的地位
韓國有限公司董事是代表公司執(zhí)行業(yè)務的必要常設機關。
2)董事資格、人數和任期
韓國有限公司的董事資格、數量和任期不受限制。但是,監(jiān)事不能兼任公司理事。
3)董事的選任
如果公司需要增加新的董事,須提前召開股東大會選任并進行登記,并在公司章程上增加董事的選任登記。
(2)監(jiān)事的選任
根據韓國《商法》第548條的規(guī)定,有限公司的審計可以由章程指定的任意機關進行,因此有限公司可以不進行監(jiān)事的登記。如果公司章程最初未選任監(jiān)事,但須對公司進行審計時可由董事會選任監(jiān)事。
3.出資的履行
公司股東有義務繳付全部認購股份,或以實物出資提供財產。與株式會社(股份公司)不同,成立韓國有限公司沒有出資交納場所的規(guī)定,即使有實物出資,也不要求韓國法院登記處檢察官的檢查程序。
4.設立登記(商法第549條)
(1)登記期限
通過設立登記,有限公司成立,自出資全額交納或履行實物出資之日起,本店所在地應當在2周內登記,分支機構所在地應當在本店所在地登記后3周內登記。
(2)登記事項
1)設立目的地、商號、總行所在地、分公司時,為分公司所在地
2)資本總額和出資1座金額
3)董事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和地址。但是,如果有代表理事,只有代表理事登記地址。
4)確定代表公司的董事時的姓名
5)由受托人的董事共同代表公司時,其規(guī)定
6)確定成立期限或解散理由時,其期限和理由
7)審計時,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5.設立有限公司所需文件及費用
(1)必要文件
1)全體職員的印章,印章,印章證明書各一份
2)所有管理人員的印章,印章2份,身份證復印件1份
在韓國注冊公司,須至少選任一名法人代表和公司董事(法人可兼任公司董事);韓國允許外國人100%持有公司股份,即成立個人獨資公司。韓國銀行對于外國人獨資注冊的公司開立公司戶要求審核嚴格,如須開通公司戶必須滿足相應的開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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